甘肃张掖:鼓励新建商品房折扣价促销存量房推行成本价团购
据张掖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10月23日,甘肃省张掖市发布《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等19项措施。
文件提出,合理实施购房补助。鼓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房地产去化周期合理安排出台差异化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房补贴、贷款贴息、发放购房券和消费券等措施,并将周边城市来张购房人员纳入补助范围。支持多孩、孝老家庭改善性换房需求,由各县区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原则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每新购一套改善性住房,住房所在县、区补贴1万元;子女为父母购买孝老住房,住房所在县、区补贴1万元,补助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退还购房个人所得税。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张掖市还将补贴个人购房契税。自本措施实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购房契税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文件还提出,落实人才购房补助。市本级全职引进人才在张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人才,补贴40万元;取得“双一流”建设重点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为我市急需紧缺专业,或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人才,补贴15万元;取得其他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双一流”建设重点院校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且所学专业为本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补贴5万元。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双方签订“带押过户”协议后按程序完成所有权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费由抵押权人承担,抵押登记审批后贷款放款时限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
张掖市还计划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双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缴存职工与其父母、子女为房屋共同买受人或房屋共有权人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签订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并缴纳了最低20%首付款的购房人,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支持无自住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月租金提取额度1400元标准的,可按月全额提取本人公积金月缴存额支付房租,多子女家庭租房的,租房行为在租赁网签平台可查询并可核实实际租金的,可按照实际租金全额提取。
文件提出,鼓励多元化促销。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向购房人发放装修建材、家居装饰、家具家电等消费券,开展多元化销售模式;鼓励新建商品房以折扣价优惠促销;存量商品房推行成本价团购等促销活动;老客户带动新客户折上折等优惠方式刺激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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